{{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檢送本市辦理111年全國孝行獎選拔實施計畫1份,請協助 公告周知並鼓勵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1年1月25日台內民字第1110186238號函暨111 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推廣孝行觀念,獎勵孝行楷模,發掘感動人心的孝行事 蹟,鼓勵民眾見賢思齊,於生活中具體展現慈孝行動,營 造溫馨、和樂家庭,增進社會祥和,內政部特舉辦111年全 國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本市配合辦理初選活動。
三、凡孝行事蹟所在地於新北市之中華民國國民,設籍於臺、 澎、金、馬地區,不分性別、年齡、職業,其孝行合乎選 拔標準,且3年內無不良紀錄者。但曾獲本獎項或同一家庭 成員曾獲本獎項者或5年內相關孝行事蹟曾獲中央部會表揚 者,不得再參與選拔。
四、為鼓勵家庭成員齊心力行孝親,旨揭計畫第7點同一家庭共 同實踐孝親之成員得並列被推薦人參加選拔。
五、本案推薦單位為本市各區公所、各級學校、團體或企業, 請各區公所轉知村里長、一般民眾等踴躍推薦,請社會局 及經發局分別協助轉知團體及企業推薦。
六、請推薦單位將推薦書及孝行事蹟照等相關書表(推薦書、孝 行事蹟照片黏貼表、同意書、素行調查同意書及身分證影 本黏貼表等文件)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於111年3 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免備文寄(送)達(非郵戳為憑, 逾期恕不受理推薦)新北市三重區三重國民小學學務處收 (24149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三段1號);電話(02) 29722095分機171許主任,俾利辦理後續相關選拔作業。
{{ $t('FEZ003') }}2022-02-22
{{ $t('FEZ014') }}2022-03-24|
{{ $t('FEZ004')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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