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財團法人崇光女中文教基金會第十九屆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三)高中部(C組)
二、個人組 (一) 國中部音樂班組(A組) (二)國中部非音樂班組(B組)
(三)高中部(C組)
伍、比賽項目:一、團體組 (一) 室內樂合奏(鋼琴、絃樂、管樂重奏以及絲竹樂合奏等)。
二、個人組(一)西洋樂器 ─ 鋼琴、絃樂、木管、銅管、打擊等獨奏。
(二)中國樂器 ─ 擦弦樂器(各種胡琴類)、彈撥樂器(琴、箏、琵琶、柳葉琴等)、擊弦樂器(揚琴)、吹管樂器(中國笛、笙等)獨奏。
三、各組各項目比賽內容為自選曲一首。
陸、報名截止日:【3月20日(五)前完成報名手續】。
比賽時間 |
4月18日(六)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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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 |
鋼琴獨奏 鋼琴重奏 |
打擊、管樂 室內樂合奏 |
弦 樂 室內樂合奏 |
中國樂器 室內樂合奏 |
比賽地點 |
文萃樓B1演藝廳/各音樂教室 |
柒、比賽規定:個人B 、C組參加人數(以報名人數為準)未達五人(含五人)之項目視狀況調整比賽。
捌、評判標準:
團體組 |
音樂表現及技巧60%、團隊精神40%。 |
個人組 |
無伴奏:技巧80%、儀態20% |
有伴奏:技巧70%、儀態20%、伴奏10% |
玖、獎勵標準:
一、依照評分之高低分別等第,頒發獎狀。
1.特優:平均分數90分以上。
2.優等:平均分數85分以上未滿90分者。
3.甲等:平均分數在80分以上未滿85分者。
二、A.B.C三組(不分樂器)分數達特優及且分數最高者,由全相關評審評估之後,擇優於2020
年6月5(五)日慶祝「溫馨音樂發表會」中演出,請先準備得獎感言、照片及當日演出
之曲目、時間,並於4月26日前繳交電子檔。
art308@gl.ckgsh.ntpc.edu.tw(以下附件二)
拾、本辦法經 校長核准後公布施行之。
{{ $t('FEZ012') }}
{{ $t('FEZ003') }}2019-12-21
{{ $t('FEZ014') }}2020-03-20|
{{ $t('FEZ005') }}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