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說明:
一、招訓對象:
(1)設籍、居住或就學於台中市15-24歲之在學青少年。
(2)設籍、居住或就學於台中市15-24歲之特定身分在學青少年 優先,特定對象資格者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相關身分別規定。
2、獨力負擔家計者子女。
3、父或母曾於108年至110年間申領失業給付,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
4、父或母曾於108年至110年遭遇職業災害,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
5、經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二、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0年8月11日下午五點止。
三、課程時間:110年8月23日至110年8月27日,週一至週五上 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共計30小時。
四、洽詢電話:04-26318652#6151。
五、參訓費用:
(1)本課程無須支付費用。
(2)學員每人預收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課程結束後,參訓時數達15小時(含)以上,於結訓當日全數無息退還。
六、詳細課程資訊及招生簡章請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網頁 (https://ndu.hk.edu.tw)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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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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