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及該會110年8月25日原民教字第1100048466號函辦理。
本助學金網路申報平臺網址為http://apc.ntcu.edu.tw鑒於作業公開化及透明化,請貴校公告本案網址,俾利學生、家長與教師皆可上網查詢相關訊息,確保個人權益。
申請基準及助學金金額
(一)就讀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其戶籍資料註記為「原住民身分」,且家戶年所得總額在40萬元以下者。依本案要點規定,本助學金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
(二)國小原住民學生每人每學年得申領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國中原住民學生得申領4,000元。
(三)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含一、七年級新生)應請領「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惟不符學產基金會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得申請本助學金補助,但不得雙重請領。
本案申請期限自110年9月1日(星期三)起至9月20日(星期一)止,送件資料如下:
(一)個人申請表。
(二)全校申請人名冊(網路列印即可,列印後請蓋職章並註明聯絡電話及分機)。
(三)申請學生之戶籍資料(戶口名簿影本或1年內全戶戶籍謄本)1份。同校兄弟姊妹之申請表各填1份,共附1份戶籍證明文件即可,登錄時流水號必須相連,請勿跳號,如跳序則必須另附戶籍證明文件,逐筆登錄家戶資料。
(四)無法取得戶籍資料證明文件者,請加附「特殊狀況證明書」正本1份。特殊狀況證明書必須由導師、承辦人員或輔導人員填寫,經校長核定,以學校名義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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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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