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圖書館|
主旨:重申依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及「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規定,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至少應置一人,如無相應資格人員,得由曾修習圖書資訊或閱讀推動相關專業課程者擔任,另圖書館專業人員每年應接受20小時以上之專業訓練,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7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95736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協助各校達成前開規定,國教署業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拍攝線上專業訓練課程,該線上課程提供尚無圖書館專業人員之學校教職員修習,及已有圖書館專業人員之學校教職員增能,並自112年7月3日起開放選修「112年全國圖書教師磨課師課程(進階)」課程。
三、請各校轉知及鼓勵教職員參加上開課程,並藉由此機制持續落實前開規定。
四、「112年全國圖書教師磨課師課程(進階)」修課辦法請至連結網址下載: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756K5m-5KKW_qANGEdl9oddjKiYbRsP4/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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