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為培養青年族群自主參與運動及欣賞賽事消費習慣,本署自112年6月1日起每年編列預算發放青春動滋券,鼓勵16歲至22歲國民積極參與體育活動和觀賞運動賽事。為提供民 眾完整1年抵用期程,112年度青春動滋券延長抵用至113年 6月30日,並配合常態化措施,113年度青春動滋券業於113 年1月1日開放領用。
二、領用期程:
1、112年度:112年6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
2、113年度: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三、領用方式:至動滋網(https://500.gov.tw)登記頁 面,輸入姓名、身分證號、健保卡號、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等基本資料,經系統驗證符合年齡身 分資格及手機簡訊驗證碼無誤,即可獲取二維碼(QR code),可截圖或列印,於臨櫃消費時使用,或輸入付 款碼,於線上平臺消費使用。
四、動態QR code機制:領取之QR code及付款碼限當日有 效,若需於其他日期進行消費抵用,則須重新至動滋網 「我的青春動滋券」重新取得QR code,以避免所領取之 動態QR Code及付款碼遭他人盜用。
五、適用範圍:提供「做運動」、「看比賽」相關服務,且 經本署審核通過之青春動滋券合作店家。合作店家資訊 可於動滋網查詢。
六、注意事項: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請妥善保存個人資 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盜用。
七、112年度青春動滋券抵用期程至113年6月30日止,鼓勵青年族群把握時間,使用青春動滋券參與體育活動或觀賞運動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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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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