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系統管理員|
一、依據本市「幸福保衛站計畫」及「好日子愛心大平台供餐計畫」辦理。
二、為照顧及保護18歲以下家遇急難之學生,學童可至北臺八縣市(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基隆市、宜蘭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7-11、全家、萊爾富、OK四大超商門市填寫表單領取100元餐點及飲品,並於店內食用,或可至本市八方雲集、梁社漢排骨、鬍鬚張魯肉飯、劉家肉粽及石門區集馨村便當,領取好日子愛心大平台餐食,學生僅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即可領取餐點內用,後續門店將進行供餐及通報,由本府視個案情形關懷及協助。
三、請學校(園)務必利用各項集會或於班級宣導,以利暑假時讓有需要或是有急難需求的學生知悉並善用本項措施。另本局已製作各級學校宣導資料及教材,放置於https://docs.ntpc.edu.tw/hss/111.htm,可多加運用。
四、另請學校於暑假期間播放跑馬燈文字「18歲以下學童遇緊急變故,饑餓時可至四大超商、八方雲集、梁社漢、鬍鬚張、劉家肉粽及集馨村取餐,幸福保衛站守護每一位學童。」
五、副本抄送本局幼教科,請協助於幼兒教育資源網週知本項政策資源。
{{ $t('FEZ003')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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