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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03年度「幸福保衛站」徵文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新北市2014教育實踐年「幸福保衛站」行動方案辦理。
貳、說明:
本市自102年度推動優質護幼計畫「幸福保衛站」,秉持著「救急不救窮」的原則,一年多來,結合四大超商及社會資源,成功喚起社會大眾關注兒童權益與生活,願意共同守護新北市每一個孩子。
幸福保衛站的啟動,產生許多的感人情節,讓人心動,期望募集發生於此的溫馨故事,寫下你我他之間的幸福短文及佳句,凝聚美好的溫度、散發溫柔的能量、成就屬於我們的幸福城市。
參、目的:
一、宣導「幸福保衛站」之意義與目的,提升社會大眾對計畫的瞭解與支持。
二、募集「幸福保衛站」之感人故事,引導社會大眾發揮愛心關懷他人。
參、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伍、協辦單位:新北市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
陸、承辦單位:新北市中和區光復國民小學
柒、活動對象:
一、新北市各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工(含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高中職、國中 小在學學生
二、新北市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員工,含總公司、直營店及加盟店之員工(含正職、臨時人員及工讀生)
捌、徵文類別:
一、短文:(教師組及高中職組600~1,000字、超商及國中小組400~600字)
以「幸福保衛站」為主軸,自訂題目,可以是團隊或個人對此計畫提供急難學童協處或受助之溫馨小故事或所聽聞之真實正向案例及感人心得等。
二、幸福小語:(10~30字)
以「幸福保衛站」為主軸,用簡單的一句話,寫出自己對幸福的定義、感受或想法。
玖、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3年5月12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 。
拾、收件方式:
一、請以學校及超商總公司為單位,進行內部初選後,擇優送件,報名表暨同意書正本請統一彙整郵寄至光復國小進行評選,地址(23556)新北市中和區光環路二段1號。承辦人:李蕙君組長,電話: (02)3234-8654 分機663 ,報名表電子檔(不含同意書)同時以電子郵件寄至leeintaipei@gmail.com,每份報名表為一word檔,檔名為校名+徵文類別+姓名,例:光復國小短文王小明、光復高中小語王大明,電子檔及書面資料皆需寄送。
二、超商組投稿接受使用稿紙或空白A4紙張之手寫稿,報名表暨同意書請至本校網頁下載空白表格後書寫,連同手寫稿一併寄至承辦學校。
三、若電子檔及書面稿件文字略有不同,以書面稿件進行評審。
拾壹、獎勵方式:
一、得獎名單:預定於103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公告」並函知得獎人員所屬學校及單位。
二、訂於103年6月擇期公開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得獎作品依名次頒發禮券及獎狀:
(一)短文:
1.教師組:
(1)第一名:禮券20,000元及獎狀1紙。
(2)第二名:禮券10,000元及獎狀1紙。
(3)第三名:禮券5,000元及獎狀1紙。
(4)優選3名:禮券各2,000元及獎狀1紙。
(5)佳作5名:禮券各1,000元及獎狀1紙。
(6)入選10名:獎狀1紙。
2.高中職組:
(1)第一名:禮券5,000元及獎狀1紙。
(2)第二名:禮券3,000元及獎狀1紙。
(3)第三名:禮券2,000元及獎狀1紙。
(4)優選3名:禮券各1,500元及獎狀1紙。
(5)佳作5名:禮券各1,000元及獎狀1紙。
(6)入選10名:獎狀1紙。
3.國中組:
(1)第一名:禮券3,000元及獎狀1紙。
(2)第二名:禮券2,000元及獎狀1紙。
(3)第三名:禮券1,500元及獎狀1紙。
(4)優選3名:禮券各1,000元及獎狀1紙。
(5)佳作10名:禮券各500元及獎狀1紙。
(6)入選20名:獎狀1紙。
4.國小組:
(1)第一名:禮券3,000元及獎狀1紙。
(2)第二名:禮券2,000元及獎狀1紙。
(3)第三名:禮券1,500元及獎狀1紙。
(4)優選3名:禮券各1,000元及獎狀1紙。
(5)佳作10名:禮券各500元及獎狀1紙。
(6)入選30名:獎狀1紙。
5.超商組:
(1)第一名:禮券10,000元及獎狀1紙。
(2)第二名:禮券8,000元及獎狀1紙。
(3)第三名:禮券5,000元及獎狀1紙。
(4)優選3名:禮券各2,000元及獎狀1紙。
(5)佳作5名:禮券各1,000元及獎狀1紙。
(6)入選10名:獎狀1紙。
(二)幸福小語:
1.教師組、超商組:
(1)優選3名:禮券各1,000元及獎狀1紙。
(2)佳作5名:禮券各500元及獎狀1紙。
(3)入選20名:獎狀1紙。
2.高中職、國中組:
(1)優選3名:禮券各1,000元及獎狀1紙。
(2)佳作5名:禮券各500元及獎狀1紙。
(3)入選20名:獎狀1紙。
3.國小組:
(1)優選3名:禮券各1,000元及獎狀1紙。
(2)佳作5名:禮券各500元及獎狀1紙。
(3)入選30名:獎狀1紙
拾貳、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版權及使用權,得上傳至網路平台及平面刊載。
二、短文及幸福小語個人可跨類投稿與得獎,惟每類以1篇(則)為限。
三、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若干獎項與得獎金額可由評審委員決議從缺。
四、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得潤稿後刊載。
五、恕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六、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公布修訂之。
拾參、敘獎:
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之第7目,承辦學校校長記功1次;「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4項第2款,承辦單位主要策劃執行人員2人記功1次、餘協辦及督導5人依功績程度嘉獎1次至2次。
拾肆、經費來源:由教育局補助支應。
附件1 「幸福保衛站」徵文比賽 報名表
參賽編號: (此列由承辦單位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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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基本資料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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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女 |
出生日期 |
民國 年 月 日 |
年齡 |
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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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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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宅:( ) 手機: |
|||
身分資料 |
□超商員工 門市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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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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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文類別 |
□幸福小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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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區(如本表不夠,可自行列印) |
附件2
同意書
本人參加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主辦之「幸福保衛站」徵文比賽,茲同意下列事項:
一、保證參賽作品為本人原創,且未曾參加其他比賽、公開發表或發行(含雷同)之作品,並保證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相關法律情事,如於活動期間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經評審委員會決議認定或經檢舉並證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收回已領取之獎品、禮券及獎狀,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本人同意將參賽作品之所有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使用,並提供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擁有不限時間、次數及地域之公開展出、公開傳輸、公開口述等非營利利用之權利並得再授權,本人絕無異議。
此致
主辦機關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學校 新北市中和區光復國小
參賽者簽章:
103 年 月 日
附件3
信封貼條
請將本表黏貼於A4大小信封袋上,並檢附下列資料 ※ 1.□ 短文報名表( )份 ,含同意書 ※ 2.□ 幸福小語報名表( )份 ,含同意書 學校或機關名稱: 校 址: 聯 絡 電 話: 承 辦 人姓名: 聯 絡 電 話: |
光復國民小學 總務處文書組 啟 |
23556新北市中和區光環路二段1號 |
{{ $t('FEZ003') }}2014-05-07
{{ $t('FEZ014') }}201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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