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AHSFE117
{{ $t('FEZ002') }}藝教組|
2015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請參閱相關網址‧
獎勵 |
1.各獎項得獎者,除獎金外,另頒發獎狀,若屬共同創作者,獎狀分別頒發,獎金部分請自行分配,惟請於報名表先填具獎金分配比例。 2.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由本館函請各縣市(含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另獲獎者之指導教師,本館將頒發指導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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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 | (一)收件方式:作品一律採掛號(或包裹)郵寄。 (二)收件時間:自民國104年3月1日起收件至4月15日截止。(以104年4月15日寄出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收件地址:以掛號(或包裹)郵寄至「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收,信封上須註明「參選2015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及參選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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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04/3/1~104/4/15 | |
內容 |
本徵選簡章及參選報名表一律於本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及臺灣藝術教育網(http://ed.arte.gov.tw)下載。 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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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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