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JWPMR118
{{ $t('FEZ002') }}學務處|
二、依據:依據教育部友善校園執行計畫辦理。
三、選拔日期:年月日至月日止。
四、崇光之星選拔標準:由各班導師協助推薦班上謙和有禮,心地純良的同學。未記警告以上處分者。敬師合群、遵守校規、熱心公益、愛校愛班。
五、各班導師推薦一名崇光之星,請校長嘉勉獎勵,各班級崇光之星將名登校長室芳名錄。
{{ $t('FEZ012') }}
{{ $t('FEZ013') }}
{{ $t('FEZ003') }}2015-11-26
{{ $t('FEZ014') }}2015-12-12|
{{ $t('FEZ005') }}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