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BBQSU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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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青年學生影像創作並培育人才,該局於今(106)年辦理「2017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提供高額獎金及放映平臺,以為獎掖後進之搖籃
(一)參賽資格:國內經政府立案設立許可之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生,或影片完成時尚在校之學生。組隊報名者,其主創人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我國在校學生,主創人員包括製片、導演、編劇、主要演員(主、配角)。
(二)影片主題:不限。
(三)影片規範:類型不限,惟區分劇情類及非劇情類收件、評審及頒發獎項,影片並應為105年9月1日以後完成,且長度不超過60分鐘。
(四)徵件期: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14日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五)總獎金145萬元,共20個獎項,不分類首獎獨得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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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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