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JWPMR118
{{ $t('FEZ002') }}學務處|
一、申請資格:
(一)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25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 、碩士之學生(不含在職專班、軍警校)。
(三)學業成績:105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 含75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1) 106年度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 105年家庭總所得未超過120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 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 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 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二、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民國106年9月29日(星期 五)前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申請,逾期概不受理,以郵戳憑證。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二)詳細申請方式請參考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三、其他注意事項詳如附件,如有疑義,請逕洽該會承辦人鄭 媛甄專員,電話:(04)22061234分機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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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7-07-10
{{ $t('FEZ014') }}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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