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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光女中一○五學年度第二學期
高二、一學期補考時間表 時間:106年7月21日
年級 節次、時間 |
高 二 |
高 一 |
補考場地 |
備註 |
第一節 08:15~09:00 |
數學 |
數學 |
國一仁 國一勇 國一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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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09:15~10:00 |
英文 物理 |
國文 |
國一仁 國一勇 國一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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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10:15~11:00 |
地理 |
英文 |
國一仁 國一勇 國一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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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11:15~12:00 |
地球科學 資訊科技概論 |
物理 |
國一仁 國一勇 國一信 7樓資訊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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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12:30~13:20 |
音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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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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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13:30~14:15 |
基礎化學 |
公民 |
國一勇 國一信 |
|
第六節 14:25~15:10 |
歷史 |
地理 |
國一勇 |
|
第七節 15:20~16:05 |
公民 |
生物 |
國一勇 國一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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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 16:15~17:00 |
國文 |
歷史 |
國一勇 國一信 |
|
補考注意事項:
1.未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或IC健保卡者,請離開試場(不能當證明身分之文件有教師所簽署身分證明或其他),證件請擺在桌面右上角。
2.未穿著制服或服儀不完整者請立刻離開試場。
3.不可攜帶手機,電子儀器,計算機等進入試場,一經發現以作弊論。
4.不可在考試進行中互借任何東西(立可白、筆、擦布、計算紙……),或交頭接耳,一經發現以違規論,並立刻驅離試場。
5.考試完畢後,請安靜離開考場,不可在走廊逗留、喧嘩,一經告發,送學務處論處。
6.考試開始15分鐘後不得進入考場,結束前20分鐘方可交卷。書包勿置於試場內,請放置於走廊上。
7.請監考老師將缺考者直接於座位表上劃記,每堂考試完畢後將門窗鎖好,題目卷及答案卷分開收齊並於監考表上簽名,連同試場鑰匙一並繳回教務處。
8.請勿攜帶任何食物進入試場,同學所攜帶餐盒、飲料罐等請置放於教室外,餐飲完畢請依照垃圾分類放置於走廊回收箱。一經發現違規者留校協助分類事宜。
教務處 啟
10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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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7-07-07
{{ $t('FEZ014') }}20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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