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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獎助對象:
設籍於本市市民(戶籍遷入日最晚為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考試報名結束日前),凡參加107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合格者
獎助金核發標準:
(一)初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1,000元為原則。
(二)中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2,000元為原則。
(三)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3,000元為原則。
申請人應自107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寄發合格證書日(依報考網站公告為主)起30個日曆天內,若收件截止日適逢假日,順延至工作日當日,申請人請於上述時間內將申請資料(申請表、領據、切結書、撥款帳戶影本、戶 籍證明文件影本、考試合格證書影本)親自送達或以掛號 方式寄達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以郵戳為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 路一段161號6樓(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文教發展科)
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表件不全者,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得要求申請者限期補正,未於規定期限內補正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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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8-11-26
{{ $t('FEZ014')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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