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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2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148749B號令訂定「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第4點第3項第1及2款規定略以,
高級中等學校得協調大專校院到校開設預修課程或選修課程供學生選修,學生每學年至多得選修4學分,謹先陳明。
二、為適應學生個別差異、學習興趣與需要,並鼓勵學生投入精品金工領域學習,以培養學生珠寶金銀細工專業知能,爰本局委請鶯歌工商依據上開規定,與景
文科技大學合作開課;本案為延續學年度辦理專案。
三、本案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承辦單位:新北市立鶯歌工商、景文科技大學。
(二)協辦單位:東龍珠鑽石集團。
(三)參加對象: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在籍學生,以二年級學 生優先錄取。
(四)審查程序:由各校推薦有意願且對珠寶金工設計有興趣 之學生報名參加,以曾參與珠寶金工金工相關課程,優 先推薦;請於112年6月15日前,以學校為單位,
檢附個 人申請表、家長同意書、學校推薦報名總表及A4設計作 品等資料,在期限內「送達」承辦學校審查,凡資料或 作品規格不符者一律不予受理、不得異議。
(五)錄取名額:24人。
(六)課程安排:基礎金工實作課程。
(七)師資安排:景文科技大學教師、學有專精企業業師。
(八)上課地點教室:鶯歌工商教學大樓4F金工教室、景文科 技大學。
(九)研習證明與學分採計:凡全程參與本專班,期末結業 時,將由承辦學校(鶯歌工商)頒發研習證明書。另凡修 習本專班期末成績合格者,另由景文科技大學視覺
傳達 設計系將核發預修2學分(以18小時1學分計算)證明,未 來升學錄取該校系時,可以抵免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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