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一、一律由學生所就讀國中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
二、報名費:每生新臺幣100元整。
(一)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繳報名費。須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或「再認定收執聯」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二)中低收入戶子女減免報名費為新臺幣40元(減免60%)。須檢附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
三、報名流程
(一)欲參加報名學生,應填寫個人報名表(如附錄一,P.6或附錄二,P.7);可自行至本校網站http://web.ckgsh.ntpc.edu.tw/」)下載,連同報名費,一併於109年5月18日(星期一) 上午9時至109年5月20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送交至就讀國中教務處。
(二)經濟弱勢或特殊身分學生報名時須於個人報名表上勾選「經濟弱勢學生」或「特殊身分學生類別」,若未勾選「經濟弱勢學生」或「特殊身分學生類別」者,則一律視同一般生辦理。
(三)各國中學校備齊應備資料於109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中午12時,由學校承辦人到新北市立中和高級中學(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460號),辦理集體報名。
(四)應備資料
學生應繳送就讀國中資料 |
1.學生個人報名表。 2.證明文件: (1)國九第二學期已經認定為經濟弱勢身分或特殊身分者,無須繳交證明文件。 (2)未經認定,以經濟弱勢或特殊身分報名者,應檢附相關合法有效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各乙份,正本由各國中學校驗後發還,影本加蓋就讀學校教務處戳章及承辦人職章,並將影本黏貼於報名表(如附錄二,P.7)。逾期未繳交者,一律視為一般生。 |
四、報名經濟弱勢者,需經認定或檢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另學生報名申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管道,只能選擇1所學校報名(如果有科別者,得另選填科別志願序),不得報名2所(含)學校以上。
五、各國中完成報名手續後,報名資料不得要求修改或退件,概不退還報名費。
六、報名學生資料經審查後,若有資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得逕以不錄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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